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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经销商合同 卖方:景德镇市山燕青花瓷行(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万元。(县级: 万;地、市 :万;省、直辖市: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 (3)货款的支付方式:通过支付宝付款,或面谈。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3000个/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西瓜坛,规格21×21厘米,型号 单位个 数量3000个 单价30 元金额 零售价50元 合计金额: 佰 拾 九 万 仟 零佰 零拾 零元 零角 零 分 ¥:90000元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协助乙方在当地市场做好市场营销规划。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如果市场需求广告投放,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 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万50 万 80 1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 % 10 年返利 % 15 年返利% 20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 件以上(含 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此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针对乙方无法经营或无力承担代理区域经销的状况,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品牌质量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市场稽查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调整乙方市场价格前,需要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价格(口头通知无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 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其他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六、违 约 第二十六条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有限期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景德镇市山燕青花瓷行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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